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它可以明确事故的性质、责任程度等,对医患双方都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具体内容。 首先是申请环节。医患双方都可以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接着是受理。医学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鉴定申请,并通知申请人。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然后是鉴定的准备工作。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比如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这些材料是鉴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他们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并具有高级技术任职资格。 之后进入正式的鉴定过程。专家鉴定组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分析、讨论,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他们会根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鉴定。鉴定过程中遵循科学、公正、及时的原则。 最后是出具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在鉴定结束后,会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书会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