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计算表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计算表涉及多个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或产生新的病症而进行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这里的医疗费计算要凭据支付,也就是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收款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发票等。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举个例子,如果因为医疗事故,患者需要额外进行手术,那么这次手术的费用就属于可赔偿的医疗费范畴。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赔偿。它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那么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当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时,则按照3倍计算。若患者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对此有明确规定。例如,一位企业职员因医疗事故住院一个月,期间单位停发工资,那么这一个月的工资损失就是误工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患者在住院期间额外饮食费用的补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比如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每天的伙食补助是50元,那么患者住院期间每天就可以获得50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这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有相关规定。 陪护费,当患者在医疗事故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陪护时产生的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假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5万元,一年按365天算,每天大概137元,若患者需要陪护10天,那么陪护费就是1370元左右。这依据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 残疾生活补助费,针对因医疗事故造成残疾的患者。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患者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2万元,若患者40岁,可能就按照2万元乘以相应的赔偿系数再乘以30年来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有相关内容。 残疾用具费,如果患者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像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腿部残疾,需要配置轮椅,那么符合医疗机构要求的普及型轮椅的费用就属于残疾用具费。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例如患者有一个10岁的孩子需要扶养,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月1000元,那么就需要按照这个标准扶养到孩子16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有相关规定。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患者因就医、进行鉴定等产生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打车等费用,只要有相关票据,都可以作为交通费进行赔偿。这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有说明。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若患者到外地就医,住宿费用符合规定标准且有正规发票,就可以获得赔偿。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项。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比如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严重残疾,精神上遭受极大痛苦,就可以获得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对此有规定。 通过以上各项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我们可以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医疗事故计算表,帮助患者及其家属了解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