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院内处理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院内处理程序是指在医院内部,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调查、评估、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所遵循的步骤和方法。这不仅关系到患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也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院内处理的主要程序。
首先是报告。当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现可能是医疗事故的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本医院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接着是调查核实。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这一步骤有助于医院快速了解事故的大致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之后是封存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此外,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 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这些封存的资料和实物对于确定事故责任非常关键。
再就是协商处理。医疗机构可以与患者或其家属就医疗事故的处理进行协商。双方可以就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协议书。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是整改和总结。医院要对医疗事故进行全面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要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教训,提高医院的医疗管理水平。
总之,了解医疗事故的院内处理程序,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在遭遇医疗事故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医院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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