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死亡是否必须要做尸检?
我家里人在医院治疗期间去世了,现在和医院产生了医疗纠纷。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要做尸检,不做尸检会不会影响后续的纠纷处理,也担心尸检会对逝者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所以想问问到底是不是必须要做尸检。
展开


在医疗纠纷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下,尸检并非是必须要做的,但做尸检具有重要意义。 尸检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在医疗纠纷中,尸检的主要目的是明确死亡原因,确定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它就像是一把“钥匙”,能够帮助解开医疗纠纷中的谜团。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医患双方对死因没有异议,那么可以不进行尸检。但要是双方对死因存在分歧,为了避免后续在责任认定等方面产生争议,及时进行尸检是比较明智的选择。不做尸检可能会因为无法明确死因,导致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难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从而增加维权的难度。所以,是否进行尸检,需要家属综合多方面因素谨慎考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