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赔偿费都有哪些?
在医疗纠纷中,赔偿费是指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对患者造成损害后,依法需要给予患者的经济补偿。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赔偿费用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患者为了治疗因医疗纠纷所导致的损伤而产生的费用。它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各个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费应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一项。它指的是患者因医疗纠纷而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要是无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容忽视。当患者因伤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外,还有交通费,即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按照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则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如果患者因医疗纠纷导致死亡,还会涉及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