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患方需要承担医疗费吗?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在纠纷还没解决的时候,医院让我继续交医疗费。我觉得医院在治疗上有问题才导致纠纷,不太想交。我就想问问,在这种医疗纠纷的情况下,我作为患方到底需不需要承担医疗费呢?
展开


在医疗纠纷中,患方是否承担医疗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原则来说,患者接受了医疗服务,就有义务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这是基于正常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患者和医院之间,患者挂号就诊,医院提供医疗服务,这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医疗服务合同。如果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规范,没有过错,那么患方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 然而,如果患方认为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导致了医疗纠纷,这种情况下不能一概而论地要求患方承担全部医疗费。例如,医院的诊疗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那么对于因医院过错导致增加的医疗费用,患方是没有义务承担的。在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时,往往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损害鉴定等专业程序来判断。 在医疗纠纷未解决之前,为了保障患者能够继续得到治疗,避免延误病情,一般建议患者先按照医院的要求缴纳医疗费。待纠纷解决后,如果确定医院存在过错,患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要求医院返还多承担的医疗费。这样既能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能保证医疗秩序的正常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