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伤残鉴定以后产生的医疗费能否报销?
我前段时间做了伤残鉴定,之后又因为之前受伤的部位产生了一些医疗费。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费用能不能报销,不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了解一下做了伤残鉴定以后产生的医疗费到底能不能报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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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做了伤残鉴定以后产生的医疗费是否能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概念。伤残鉴定是指对因伤、病等原因导致身体功能障碍的程度进行评估和判定的过程,其目的是确定伤残等级,以便为赔偿、补偿等提供依据。而医疗费报销通常是指通过医保、工伤保险等途径,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
从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是工伤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做了伤残鉴定后产生的医疗费,如果是因之前导致伤残的伤病复发,并且符合医保或工伤保险报销的条件,那么是可以报销的。比如,之前因为工伤做了伤残鉴定,之后旧伤复发产生的治疗费用,在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后,就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但如果是因为新的伤病产生的医疗费,且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那就不能报销。另外,如果是在商业保险的范畴内,就要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在伤残鉴定后对后续相关治疗费用的报销责任,那么就按照合同来执行。
总之,做了伤残鉴定以后产生的医疗费能否报销,关键在于是否符合相应的报销条件和规定。在遇到具体问 题时,建议及时向医保部门、工伤保险机构或相关保险公司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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