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有哪些内容?


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是一个较为复杂但又十分重要的领域,它关系到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和发展。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方面的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这里所说的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为就医者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以及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卫生防疫、卫生检疫的服务。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其取得的捐赠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营利性医疗机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的优惠。 另外,对于医疗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医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免征契税。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机构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进行申报。例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要按照规定进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同时,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医疗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应及时关注当地税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准确履行纳税义务或享受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