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应索要什么赔偿以及赔偿金额是多少呢?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可以依法索要相应的赔偿。 首先是医疗费赔偿。这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这次医疗事故额外花的看病钱,医院得给赔,像买药、检查、住院这些费用。 误工费也在赔偿范围内。患者如果因为医疗事故不能正常工作,收入减少了,医院要赔偿这部分损失。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你每月工资是5000元,因为医疗事故休息了两个月,那这10000元的误工损失医院要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也是可以索要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就好比你在医院住院期间,吃饭的费用有一部分医院要承担。 陪护费也不容忽视。要是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有人陪护,陪护人员的费用医院也要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请了护工照顾你,护工的工资医院要负责。 残疾生活补助费,若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患者因残疾导致以后生活受到影响的一种补偿。 残疾用具费,如果患者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因为事故需要配轮椅,那买轮椅的钱医院要出。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如果患者不幸因医疗事故去世,这部分费用医院要承担。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这是对依靠患者扶养的人的一种保障。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就是你因为看病来回坐车、打车这些费用,医院要赔偿。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如果在外地看病需要住宿,这部分费用也能找医院要。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精神上的痛苦,这部分赔偿就是对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 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患者的损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计算。一般来说,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定事故等级和责任程度,然后结合上述各项赔偿标准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如果医患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