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我不知道起诉时要准备哪些材料。这些材料对我打赢官司很关键,我担心少了什么重要材料影响案件审理,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起诉医疗事故都需要准备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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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起诉中,需要准备的材料较为繁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证明原告身份的材料。原告一般是患者,如果患者是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法定代理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与患者关系的材料。这就好比去银行办理业务,得证明自己是谁一样,只有明确了原告身份,法院才能确定诉讼主体是否适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原告。 其次是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这些病历就像是患者就医过程的“日志”,详细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情况,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再者是相关费用票据。比如医疗费发票、误工费证明、护理费发票等。这些费用票据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就像买东西的发票能证明花了多少钱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费用票据能明确具体的赔偿数额。 另外,还可以准备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材料。证人证言可以是当时在场的其他患者、家属等提供的与医疗事故相关的情况;鉴定报告可以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等,这些材料能进一步辅助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和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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