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可以重新申请公租房?
我和前夫离婚了,之前是和他一起申请的公租房。现在离婚了,我想知道自己还能不能重新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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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否重新申请公租房,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租房的基本概念。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从法律规定方面,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离婚后,您符合当地公租房申请的条件,那么是可以重新申请的。比如,您在离婚后没有住房,且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同时满足其他相关条件,就可以提出申请。一般申请流程包括: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不过,不同地区对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离婚达到一定期限才能重新申请,或者对于之前已经申请过公租房的情况有特殊规定。所以,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并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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