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自行协商有什么规定?
我遇到了医疗过错的情况,不想走复杂的法律程序,想和医院自行协商解决。但又不清楚自行协商有哪些规定,比如协商的流程是怎样的,协商结果有没有法律效力,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医疗过程中,当出现医疗过错时,患者和医疗机构自行协商解决问题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医疗过错自行协商的相关规定。 首先,自行协商的主体要明确。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解决。这里的医患双方,就是患者及其家属和医疗机构。比如,患者小明在某医院治疗后出现了医疗过错,那么小明或者他的家属就可以和该医院进行协商。 其次,协商的过程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协商应当在公平、公正、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双方都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例如,医院要向患者如实告知医疗过程、可能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患者也要如实陈述自己的症状、感受等。 再者,关于协商的内容。双方主要围绕医疗过错的认定、赔偿的金额和方式等方面进行协商。对于医疗过错的认定,双方可以参考相关的医疗规范和诊疗指南。在赔偿方面,《民法典》中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另外,协商达成一致后,应当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协议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赔偿的金额、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协商不成,患者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总之,了解医疗过错自行协商的规定,有助于医患双方更好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