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判定有哪些方式?


医疗过失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过失的判定方式。 首先是审查医护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况。注意义务是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应尽的基本职责,它要求医护人员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就是注意义务的体现。例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应该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如果违反了这些流程,就可能被认定为违反了注意义务。 其次是分析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所遭受的损害必须是由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因素引起的,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不可抗力等,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医疗过失。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的判定往往需要借助专业的医学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明确强调了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再者是考察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当时的医疗水平。医疗行业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不同时期的医疗技术和诊疗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判定医疗过失时,需要考虑当时的医疗水平。如果医护人员的行为符合当时的普遍医疗水平,即使出现了不良后果,也不一定构成医疗过失。例如,在某种新型疾病出现初期,由于对该疾病的认识有限,医生可能无法采取最有效的治疗方法,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医疗过失。 另外,还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判定医疗过失。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可以为医疗过失的判定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病历资料也是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病历是医护人员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情况的记录,它反映了医疗行为的全过程。如果病历资料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况,往往会对医疗过失的判定产生重要影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如果医疗机构违反这一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判定医疗过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医学专业知识进行判断。如果您认为自己遭遇了医疗过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