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及索赔的范围是怎样的?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首先,我们来看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来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是要有损害事实。这就是说,受害人确实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比如出现了焦虑、抑郁、失眠等症状。这种精神痛苦是可以通过一定的表现来证明的,像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的记录等。第二是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也就是说,侵权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比如,非法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简单来讲,就是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是由侵权人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两者之间没有这种直接的因果联系,就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仍然实施该行为;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精神损害,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 接下来,我们说说精神损害赔偿的索赔范围。在人身权利方面,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在一些医疗事故中,如果患者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导致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同时也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那么患者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中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对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例如,祖传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照片、纪念品等。不过,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综合确定。总之,在遇到精神损害的情况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