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的有哪些?
我参与了一个矿业项目,最近听说要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但不太清楚征收方式。想知道在我国法律规定里,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具体有哪些,不同情况会对应哪种征收方式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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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而依法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征收方式。
按出让金额一次性征收是常见的方式之一。当矿业权出让时,如果资源储量规模较小、服务年限较短等情况,一般会采用这种方式。比如一些小型的采石场项目,其资源储量相对清晰且规模不大,就可能要求矿业权人在取得矿业权时一次性缴纳全部出让收益。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矿业权,出让机关会根据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出让收益金额,要求矿业权人一次性缴清。
另一种是按年度分期缴纳。对于资源储量规模较大、服务年限较长的矿业权,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以大型煤矿为例,由于其开采周期长、资源储量巨大,如果要求一次性缴纳出让收益,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所以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按年度分期缴纳出让收益。不过,分期缴纳也有相应的要求和程序,企业需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缴纳,否则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
此外,在实际征收过程中,还会根据不同矿种、资源勘查开发阶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比如对于一些新兴矿种或者处于不同勘查阶段的矿业权,征收方式可能会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不同的情况和保障国家资源权益的合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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