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情节轻微有哪些情形?
我想了解下刑事犯罪里情节轻微的情况。我身边有人涉及一个刑事案子,感觉事情不是很严重,但不太确定是不是属于情节轻微,所以想知道法律上对刑事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形是怎么界定的,具体有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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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刑事犯罪情节轻微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也不深。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形及依据。 首先,从犯罪行为本身来看,如果犯罪行为的手段比较平和,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通常会被认为情节轻微。例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犯罪人只是临时起意,盗窃了少量财物,并且在被发现后主动归还,这种情况下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相对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里就体现了对犯罪情节程度的考量。 其次,犯罪人的主观方面也是判断情节轻微的重要因素。如果犯罪人是初犯、偶犯,且具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轻微。比如,犯罪人在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种自首行为反映了其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另外,从犯罪的起因来看,如果是因为民间纠纷等原因引发的犯罪,且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可原谅性,也可能构成情节轻微。例如,邻里之间因为琐事发生争吵,一方在情绪激动下实施了轻微的伤害行为,但事后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并取得谅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这也为这类情节轻微的犯罪处理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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