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小事故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
我前段时间开车和别人发生了个小事故,对方没啥明显外伤,但说耽误他上班了,要我赔误工费。这只是个小事故,我不太确定到底要不要赔。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交通小事故到底需不需要赔偿误工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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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小事故中,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也就是说,只有在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正常上班工作,从而损失了原本可以获得的收入时,才会涉及误工费的赔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明确提到了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一部分。 对于交通小事故,如果受害人确实因为事故受伤,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证据表明其无法正常工作,并且能提供收入减少的证明,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那么责任人就需要赔偿误工费。例如,受害人因为事故导致腿部受伤,医生建议休息一周,而这一周受害人无法去上班,单位也扣发了相应的工资,这种情况下,责任人就应该赔偿这一周的误工费。 然而,如果小事故没有造成受害人身体受伤,或者虽然受伤但并不影响其正常工作,那么就不存在误工费的赔偿问题。比如,两车只是轻微刮擦,双方人员都没有受伤,也没有因此耽误工作,那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总之,判断交通小事故是否要赔误工费,关键在于受害人是否因事故导致了收入的减少,并且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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