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5岁未成年人伤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在探讨未满15岁未成年人伤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时,需要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判断。 首先,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对于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是一般的伤人行为,通常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符合上述特定的严重情形,并且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这里所说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讲,故意杀人就是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实施了相应行为;故意伤害则是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致人死亡”很好理解,就是导致他人失去生命;“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比如使用极其恶劣的方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严重损伤并达到残疾的程度。“情节恶劣”一般会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手段、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其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伤人行为达到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程度,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是指伤害行为使他人身体遭受重大损伤,比如导致他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等。 此外,即便未满15岁的未成年人伤人行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意味着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是为了引导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避免再次犯错。同时,其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伤者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合理损失进行赔偿。这是因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职责,在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未满15岁未成年人伤人是否要负刑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年龄和伤人的严重程度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