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之前在医院看病,医生给我误诊了,导致病情延误。我想知道这种医生误判的情况,在法律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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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误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我们得先了解医疗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 对于误判这种情况,并不是所有的误判都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一般来说,如果只是普通的误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并没有严重违反相关规范,只是因为疾病的复杂性、医学的局限性等原因导致判断失误,通常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罪的。比如,有些罕见病症状不典型,在现有医学水平下很难第一时间准确诊断。 但是,如果医生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比如工作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疏忽大意、擅离职守等,并且这种误判导致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那么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例如,医生在手术前不认真核对患者信息,导致手术部位错误,给患者造成了严重伤害,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所以,判断误判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要综合考虑医生是否严重不负责任以及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这两个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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