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立案标准和金额是怎样的?
我有点担心自己可能不小心涉及到洗钱相关的事。我不太清楚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洗钱,也不知道洗钱罪有没有金额标准。想了解一下,到底达到什么样的金额和情形,会被以洗钱罪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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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八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洗钱罪的具体金额标准,也就是说,并不是达到某个固定金额才会立案。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不论金额大小,都可能会被立案追诉。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洗钱的金额会影响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犯洗钱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会结合洗钱的金额、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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