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机动车撞人负全责自己需要出钱吗?

我开车撞人了,交警判定我负全责。现在伤者在医院治疗,我想知道,除了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我自己还需要出钱吗?要是需要,在哪些情况下要出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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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机动车撞人且被判定为全责时,自己是否需要出钱不能一概而论,这得看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要了解机动车通常购买的保险。一般来说,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它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是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愿购买的,它可以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全责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比如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如果赔偿金额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之内,那么车主通常不需要自己出钱。但要是超出了保险的赔偿限额,超出的部分就需要车主自己承担。例如,伤者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总计50万元,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一共只赔偿了40万元,那么剩下的10万元就需要车主自己掏钱。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不赔,这时候也需要车主自己出钱。比如,车主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赔偿;或者某些赔偿项目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内,像一些非医保用药费用,保险公司可能不予报销,这部分费用也得由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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