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想离职了。但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离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是不是必须得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呀?要是不提前一个月会有什么后果呢?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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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并非一定必须要提前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对于正式员工,正常情况下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是比较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处于试用期的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一个月。比如,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当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时,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受提前一个月的限制。 要是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可由单位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 相关概念: 书面形式:就是以文字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比如辞职信、电子邮件等明确表达离职意愿的书面材料。 协商一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都表示同意,达成了共识。 赔偿责任:就是因为劳动者的不当离职行为,给单位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等后果,劳动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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