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必须出结果吗?
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听说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我特别着急,想知道这37天是不是必须得出结果啊?如果没出结果会怎么样呢?我现在心里没底,就想弄清楚这个时间节点的问题。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关于刑事拘留37天是否必须出结果,这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一般是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从拘留到检察院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最长时间是37天。所以从这个程序上来说,37天内通常是要出结果的。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会被继续羁押;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37天出的结果主要是关于是否逮捕的结果,后续案件还可能会继续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