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非要满一个月才行吗?
我想辞职,可公司说必须干满一个月才能走,不然算我旷工。我实在不想再待这么久了,想尽快离职。我就想问问,辞职真的一定要满一个月吗?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快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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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辞职并不一定非要满一个月。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 “预告解除权”是指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的法律依据。它给予了用人单位一定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和人员调整。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权益。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内容。总之,辞职是否要满一个月,要根据具体情况,对照相应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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