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纠纷该找哪个部门?


在南京遇到拆迁纠纷,以下这些部门可以为您提供帮助和解决途径。 首先是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这个部门负责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如果您对这些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它就是被告。也就是说,它在拆迁管理方面有重要职责,您可以向其反映与拆迁管理相关的纠纷问题 。 其次是人民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里,有几种情况是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比如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或者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像“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还有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拆迁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出现这些情形时,人民政府就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所以,如果您的纠纷符合上述情况,也可以找人民政府反映 。 另外,南京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这是一个综合性的投诉举报和咨询平台,您可以拨打025 - 12345,反映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比如补偿不合理、拆迁程序不合法等。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多种诉讼,其中就包括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情况。这些规定为解决拆迁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和途径。 总之,您可以根据自己纠纷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去反映问题,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拆迁相关行政事务的部门,比如发放拆迁许可、对拆迁补偿进行裁决等工作 。 人民政府:在拆迁纠纷涉及特定行政行为主体和裁决关系时,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政府机关 。 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综合性的市民咨询、投诉平台,可处理包括拆迁纠纷在内的多种民生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