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法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之前买了一批食品,吃了之后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 查发现是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导致的。我想知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信息。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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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赔偿标准主要涉及两个关键方面,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商家予以惩戒。
第一个方面是退款和赔偿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可以要求商家退款的。并且,由于食用该食品而受到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经营者赔偿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与身体损害直接相关的费用,还可能涵盖因食品问题导致的财产损失,比如购买食品的费用、因食品问题造成的其他物品损坏等。
第二个方面是惩罚性赔偿。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不过,如果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不是这种标签等小瑕疵问题,消费者就有权利获得惩罚性赔偿。比如,消费者购买了价值50元的问题食品,吃了之后身体不适,去医院花了200元的医疗费,那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50元,赔偿损失200元,同时还能要求支付价款十倍即500元的赔偿金,总共能获得750元的赔偿。要是消费者购买的食品价值只有50元,且没有造成明显的身体损害, 按照赔偿标准,价款十倍是500元,不足一千元,此时消费者也能获得一千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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