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女朋友的项链分手了能拿回来吗
和女朋友分手了,之前送了她一条项链,现在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能不能把项链拿回来。也不清楚在各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就想了解下我这种情况有没有可能要回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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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女朋友的项链分手了是否能拿回来,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要判断赠与项链行为的性质。如果在赠送项链时,没有特别说明项链的归属,也没有要求对方给予对等回报,从法律上来说,这可能构成普通赠与。 普通赠与在财产权利转移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如果项链已经交付给女朋友,权利已经转移,那么通常不能撤销赠与,很难要回来。 然而,如果这条项链价值较高,并且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这种情况下,它可能会被视作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如果符合这种情况,分手时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项链的。 另外,要是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存在这些法定情形时,也有机会要回项链。 总之,项链能不能拿回来,要综合考虑赠与的性质、目的以及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等多方面因素。 相关概念: 普通赠与: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物无偿给予另一方,财物交付后,一般不能随便要回。 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按照习俗给付对方的财物,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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