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档案还需要办理离婚吗?
我和伴侣生活多年,现在想分开,但去查档案发现没有结婚档案。这种情况下,我们还需要办离婚手续吗?不太清楚没档案在法律上算什么关系,想知道要不要走离婚程序。
展开


在探讨没有结婚档案是否需要离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界定。在我国,婚姻关系的确立以进行结婚登记为法定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如果没有结婚档案,这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确实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形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并没有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离婚”问题。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一些事实婚姻中,虽然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比如两人在农村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去民政部门登记,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就不是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不需要通过离婚程序,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开,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种情况是结婚档案丢失或者登记系统存在问题导致查不到档案。如果是这种情况,实际上双方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只是档案方面出现了状况。此时,婚姻关系依然是存在的。当事人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如果要结束这段婚姻,就需要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办理,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时,双方需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