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辆取走需要压什么证件吗?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肇事车辆取走是否需要压证件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要明确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扣车主要是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关于取车时是否需要压证件,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如果事故已经处理完毕,责任认定清晰,赔偿等事宜也已经解决,取车时通常不需要压证件。只要按照规定缴纳可能存在的停车费(如果有),然后提供相关的提车证明,如交警开具的放车单等,就可以取走车辆。 然而,如果事故还未完全处理好,比如赔偿问题尚未达成一致,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那么取车的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肇事方想要取走车辆,可能需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保证金,也可能是其他等值的财产证明,不一定是压证件。如果是通过提供保证金的方式,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到法院指定账户后,就可以取车。要是以其他财产作担保,可能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提供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文件。 另外,如果车辆存在一些手续不齐全的情况,比如行驶证未按时年审等,在取车时可能需要先完善这些手续,也可能会暂扣相关证件要求车主去补办。 总之,肇事车辆取走是否需要压证件,要依据事故处理的具体进度、是否涉及财产保全以及车辆自身手续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建议在取车之前,先与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沟通,了解清楚具体的要求和流程,这样才能顺利取走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