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赃款买了我的房子,我需要退款吗?

有人用赃款买了我的房子,现在警方介入调查。我完全不知道钱是赃款,房子已经过户给对方了。我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我必须要退款吗?如果退款,我的损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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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意取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形下,是否需要退款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这主要涉及到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简单来说,如果你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是善意的,也就是你不知道对方支付的是赃款,并且交易价格合理,房子也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那么你可能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如果符合善意取得的上述条件,你不需要退款,房子的所有权归你。原权利人只能向使用赃款的无权处分人请求赔偿损失。但要是你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恶意,比如你明知钱是赃款还进行交易,或者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那么你就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可能需要退款,同时房子的所有权也可能会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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