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间、代理和行纪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在和别人谈合作,涉及到居间、代理和行纪这几种情况,但是我不太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比如在责任承担、报酬获取等方面,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呢?我想了解清楚,避免之后合作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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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间行纪代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居间、代理和行纪是三种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是居间。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行为。简单来说,居间人就像是一个“中间人”,他的主要任务是促成交易双方达成合同,但不直接参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例如,房产中介公司为买卖双方提供房源信息和交易机会,促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这就是典型的居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次是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要按照被代理人的意愿和授权进行行为,直接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其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比如,甲委托乙代理自己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乙在甲的授权范围内与丙签订了合同,那么这份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由甲来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最后是行纪。行纪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行为。行纪人在与第三人进行交易时,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并且自己直接享有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例如,甲委托乙行纪公司出售一批货物,乙行纪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货物卖给丙,在这个过程中,乙行纪公司与丙之间的合同关系独立于甲与乙行纪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综上所述,居间主要是提供交易机会,不直接参与合同订立;代理是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行纪是以自己名义从事贸易活动,自己承担与第三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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