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的安置房是否需要付钱?
我家遇到搬迁,政府给了安置房。但我不太清楚这安置房是免费给我们住,还是需要我们付钱。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搬迁的安置房到底需不需要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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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搬迁的安置房是否需要付钱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通常,搬迁安置主要分为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如果是产权置换,也就是直接用安置房来抵偿被拆迁人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价结算问题。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也就是说,当安置房的价值高于被拆迁房屋价值时,被拆迁人可能需要支付差价;反之,如果安置房价值低于被拆迁房屋价值,征收方应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差价补偿。 而在一些特殊的搬迁安置中,比如为了公共利益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可能会提供免费的安置房,这是政府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社会发展所采取的举措。此外,如果搬迁协议中明确约定安置房是免费提供给被拆迁人的,那么被拆迁人就无需支付费用。所以,判断搬迁的安置房是否需要付钱,关键在于查看具体的搬迁政策、补偿协议的约定以及房屋价值的对比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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