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违约扣除押金后还需要付违约金吗?

我租了套房子,合同还没到期我就不想租了,算违约。房东说要扣除我的押金,可合同里又写了违约金的事。我就想问问,扣了押金之后,我还需要再付违约金吗?这两者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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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房过程中遇到违约情况,关于扣除押金后是否还要支付违约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押金和违约金的概念。押金是租客交给房东的一笔钱,主要作用是保证租客在租赁期间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并且在租赁结束时,房屋没有损坏等情况,房东会把押金退还给租客。而违约金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的一笔赔偿费用,目的是弥补对方因为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从法律依据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押金的性质就是违约金,那么房东扣除押金后,就不能再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了。因为此时押金和违约金的功能是重合的,都是为了对违约行为进行约束和赔偿。例如,合同里写明“若租客提前退租,房东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这种情况下,房东扣除押金后就不能再额外要违约金。 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押金具有违约金的性质,那么押金和违约金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不过,房东主张的违约金和扣除的押金总和不能过分高于因租客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房东要求的赔偿过高,租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比如,租客提前退租给房东造成的实际损失就是一个月房租的空置损失,而房东既扣了押金又要求高额违约金,远远超过了这个损失,租客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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