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爷老娘的房屋外甥是否有权继承?

我老爷老娘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屋。他们没有立遗嘱,我想知道作为外甥,我有没有权利继承这套房子?不清楚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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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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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首先来说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人(也就是这里的老爷老娘)在生前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如果老爷老娘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房屋留给外甥,那么外甥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这套房屋。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处分自己财产权利的尊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外甥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让外甥获得房屋部分权益。比如,如果外甥的母亲(老爷老娘的女儿)先于老爷老娘去世,外甥可以代位继承母亲应得的份额。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一般情况下外甥没有法定继承权,但有遗嘱或者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外甥就可能有权继承老爷老娘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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