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的房产外孙是否有继承权?
我外婆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我妈妈是外婆的女儿,不过我妈妈也先于外婆去世了。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外婆的这套房产我有没有继承权呢?要是有,具体是怎么继承的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外孙通常不是外婆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财产继承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个规定来看,外孙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不过,存在两种特殊情况,外孙可以获得外婆房产的继承权。第一种是代位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如果外孙的母亲(即外婆的女儿)先于外婆去世,那么外孙可以代位母亲继承外婆的房产。在这种情况下,外孙继承的份额一般是其母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 第二种是遗嘱继承。如果外婆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外孙,那么外孙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该房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