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支配权与形成权有什么区别?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遇到了支配权和形成权这两个概念,感觉它们有点相似,不太能分清。想了解一下支配权和形成权具体有哪些区别,在实际法律场景中是怎么体现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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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支配权和形成权是民法中两种不同类型的权利,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并且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简单来讲,就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东西有直接控制和使用的权力,别人不能随便来干扰。比如,你拥有一辆汽车,你可以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开车、把车停在哪里等,这就是你对汽车这种物权的支配权体现。而形成权是指权利人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权利人自己做出一个意思表示,相关的法律关系就会产生相应的变化。例如,在可撤销合同中,撤销权人通过向对方发出撤销合同的通知,就能使合同关系消灭,这里的撤销权就是一种形成权。 其次,在权利行使方式上,支配权的行使不需要他人的协助,权利人自己就可以直接对权利客体进行支配。比如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需要经过别人同意就可以进行。而形成权的行使通常是权利人以单方意思表示的方式来进行,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例如,法定代理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进行追认,只要法定代理人做出追认的意思表示并通知对方,合同就从效力待定状态变为有效合同。 再者,权利的效力范围也有所不同。支配权具有排他性,同一客体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内容相互冲突的支配权。例如,同一套房子不能同时有两个人完全拥有所有权。而形成权的效力主要是针对相对人,它的行使会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产生影响。比如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就会使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更。 最后,从权利的存续期间来看,支配权一般没有除斥期间的限制,只要权利客体存在,支配权通常就一直存在。而形成权受除斥期间的限制,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形成权的存续期间,一旦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就会消灭。例如,《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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