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有什么区别?

我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对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分不太清。不知道它们在偿还顺序、产生原因这些方面有啥不一样,想了解下二者具体的区别,以便合理处理公司债务。
展开 view-more
  • #破产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产生原因不同。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产生的债务。比如在破产期间,为继续经营而产生的债务、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等。而普通破产债权通常是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债权,是基于合同、侵权等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像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欠供应商的货款、借款等。 其次是偿还顺序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而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则是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之后进行。也就是说,共益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债务人财产有限,只有在共益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才会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清偿。 再者是受偿程度不同。共益债务一般能够得到全额清偿,只要债务人财产足够,就会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支付。但普通破产债权往往很难得到全额清偿,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破产债权时,各债权人会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