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母亲先于外婆去世,外婆去世后房子怎么继承?

我母亲先于外婆去世了,现在外婆也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我不太清楚这房子该怎么继承,是我直接继承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继承流程和我能继承多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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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房子的继承涉及到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和法定继承顺序等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就你家的情况而言,你母亲先于外婆去世,你作为母亲的子女,有权代位继承母亲应继承的外婆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外婆的房子,如果外婆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外婆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还在世)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由于你母亲已经去世,你可以代位继承你母亲应得的份额。假设外婆只有你母亲一个子女,且外婆的配偶、父母都已去世,那么这房子理论上应由你全部代位继承。但如果外婆还有其他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也有权参与继承,你只能代位继承你母亲那一份。例如,外婆有三个子女,你母亲是其中之一,那么在法定继承时,你和外婆的另外两个子女将平均分配外婆的房子,你能代位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 此外,如果外婆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房子的继承将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无论法定继承的情况如何,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要按照遗嘱来确定房子的归属和继承份额。 在实际操作中,要完成房子的继承,通常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首先,所有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的份额等进行核实和确认。然后,凭借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子的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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