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需要在多个方面加以注意,以确保自身的用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注意事项: 首先,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要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避免出现未签合同的情况。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工资等都有明确要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或者压低试用期工资。 再者,企业在进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时也需要谨慎。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这些规章制度还需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否则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在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方面。企业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在经济性裁员时,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如果企业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后,企业要重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包括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总之,企业要全面了解和遵守新《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才能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