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财产继承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目前《婚姻法》已废止,相关内容被整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财产继承,我们先了解一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在婚姻关系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去世时,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各占一半。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属于去世一方的那部分财产才进入继承程序。 对于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丈夫去世后,他的遗产先由妻子、子女和父母来继承。 在遗嘱继承方面,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但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才能有效。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此外,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实际的财产继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例如,存在多个继承人对遗产分配有争议,或者遗嘱的效力存在问题等。此时,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总之,在处理婚姻财产继承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