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传销‘微信点灯’如何认定量刑?


在我国,传销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新型传销“微信点灯”这类案件的认定和量刑,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传销的认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以发展人数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以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一般来说,判断“微信点灯”是否为传销,要从几个方面考量。如果它存在拉人头,即通过不断发展下线人员来壮大组织;有入门费,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费用才能加入;团队计酬,根据下线的业绩来计算上线报酬等特征,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传销。 对于传销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认定通常会考虑多个因素。比如,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等情况。 如果你发现自己陷入了类似“微信点灯”这样疑似传销的活动,一定要及时脱离,并向相关部门如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同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调查中能提供有力的线索,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