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有什么新规定?


超载指的是车辆装载的货物重量或者乘客数量超过了车辆设计的额定标准。在我国,针对超载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货运车辆超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管理机构会根据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情况,对货运车辆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客运车辆超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有明确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此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记6分;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一次记12分。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因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风险。驾驶员和运输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车辆不超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