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楼窗前停车有哪些最新规定?

我家住在一楼,窗外就是小区的公共区域,经常有人在我家窗前停车,有时候甚至挡住了窗户,影响采光和通风。我想知道关于一楼窗前停车有没有什么最新规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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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窗前停车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一楼窗前停车的相关规定时,我们要从多个方面来理解。首先,要明确该窗前区域的性质。如果这个区域属于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外,属于业主共有。要是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同样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如果窗前区域是全体业主共有的,那么车辆停放需要遵循一定规则,不能随意占用。 如果窗前区域被规划为停车位,并且是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若该车位是规划内的,其使用和管理要按照约定进行;若属于占用共有场地的车位,其使用也应该保障全体业主的权益。 从相邻关系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他人在一楼窗前停车,如果严重影响到一楼住户的正常生活,比如挡住窗户影响采光、通风,或者造成噪音干扰等,就可能构成相邻关系的侵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楼住户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碍。 若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对小区的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如果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到一楼住户权益,一楼住户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管理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如引导车辆规范停放、设置禁停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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