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和侵权责任法是怎么规定的?


新交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原《侵权责任法》相关内容已被民法典吸收)在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方面有着详细规定,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首先来看新交规。新交规一般指的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交通管理法规,它主要侧重于规范驾驶行为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例如,闯红灯、超速行驶、酒驾等行为都属于违反新交规的情况。以闯红灯为例,根据新交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这些规定旨在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驾驶员违反新交规导致交通事故,那么其违法行为将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对于赔偿责任的划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例如,甲驾驶机动车与乙的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甲负事故全部责任。甲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乙的损失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如果在商业三者险的保险范围内,则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偿;若仍有不足,就由甲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民法典》还对一些特殊情况的侵权责任做出了规定。比如,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转让拼装或报废车辆,之后该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损害,转让人和受让人都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新交规从交通管理的角度规范驾驶行为,而《民法典》则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明确了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赔偿责任,两者相互配合,共同保障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交通秩序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