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竞业限制补偿有什么规定?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离职了,公司说会给我补偿,但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比如补偿标准是多少,支付方式是怎样的,要是公司不给补偿我该怎么办。想了解下竞业限制补偿具体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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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竞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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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 从补偿标准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竞业限制补偿标准至少是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支付方式,通常是按月支付。这样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有持续稳定的经济来源,同时也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持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相匹配。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每月按时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三个月不支付补偿时,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再受该协议的约束。此外,如果劳动者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补偿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有约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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