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拒还房贷的共有房产由女方偿还,是否可以变更到女方名下?
我和男方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现在他拒绝偿还房贷,只能由我来还。我想把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但不知道能不能行得通。具体想了解这种情况下变更房产所有权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展开


在男方拒还房贷,共有房产由女方偿还的情况下,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变更到女方名下,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房产变更即房屋产权的转移,是指房屋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过程。在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境下,若要进行产权变更,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不能直接进行房产变更的。因为若房产存在银行贷款,意味着该房产已被设定抵押,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为保障自身债权安全,会限制房产的产权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银行对房产享有抵押权,未经银行同意,一般不能随意变更房产产权。 然而,在夫妻关系解除之后,涉及婚姻期间的共同房产,可依法进行所有权变更至女方名下处理。但前提是要彻底偿还相应的银行贷款,解除房产的抵押状态。只有住房贷款全部结清、毫无剩余抵押债务的情形下,房产才可能进行产权转让。例如,若夫妻离婚,离婚协议载明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过户手续。如男方在离婚后拒不协助女方过户,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对房屋的所有权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若确实存在男方拒还房贷,女方想变更房产到自己名下的情况,建议女方先与银行沟通,看是否能协商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若无法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办理房产变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