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同控评估增值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我在处理企业非同控合并业务时,遇到了资产评估增值的情况。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我想知道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依据是什么,不确认会有什么后果,希望专业人士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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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当出现评估增值的情况时,通常是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概念。递延所得税是由于税法和会计在确认收入、费用等方面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差异。简单来说,会计上和税法上对一项业务的处理时间不一致,就可能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里,被购买方的资产和负债要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如果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它们原来的账面价值,就会出现评估增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评估增值的情形中,由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了,但计税基础一般还是原来的账面价值,这就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以,按照准则要求,企业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很重要的,它能让企业的财务报表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不确认,可能会导致财务报表不能真实地体现企业的税负情况,从而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的判断。同时,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如果发现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可能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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