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是一项对企业和员工都较为有利的税收政策,不过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适用。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条件。 首先,股权激励计划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这一步骤是为了保证股权激励计划是经过公司内部合法程序制定的,代表了公司和股东的意愿。如果是国有控股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还需要遵循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据《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这是享受递延纳税优惠的基本要求之一。 其次,激励标的应该是境内居民企业的本公司股权。这里的本公司股权明确了激励的对象必须是员工所在公司的股权,不能是其他公司的股权。对于股权奖励,其标的可以是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其他境内居民企业所取得的股权。这就限定了激励标的的范围和性质,确保激励与公司的直接关联。 再者,激励对象方面,应该是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技术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的30%。这一规定既明确了激励对象的身份,也对激励范围进行了一定的限制,避免激励过度集中或分散。 另外,股票(权)期权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自行权日起持有满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应持有满3年,且解禁后持有满1年;股权奖励自获得奖励之日起应持有满3年。这一系列时间要求是为了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最后,实施股权奖励的公司及其奖励股权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不属于《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限制性行业目录》范围。公司所属行业按公司上一纳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高的行业确定。这一规定是为了引导政策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倾斜。 总之,非上市公司想要享受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政策,就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条件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和员工在参与股权激励时,要仔细对照这些条件,确保自身符合要求,从而享受政策带来的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