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无责,对方去法院起诉有用吗?


首先要明确,即使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你无责,对方去法院起诉是有用的。 交警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作用是对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形成原因、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等进行确认,它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但并非最终的定案依据 。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时,会综合全案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并不一定会完全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法院在审判过程中,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全面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等因素。如果对方有新的证据或者合理的理由,足以让法院对事故责任有不同的判断,那么法院有可能重新划分责任。 比如,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你无责,但对方找到了新的视频监控,能证明你在事故发生时有一些影响事故发生的行为,那么法院就可能重新考量责任分配。 另外,即使最终责任认定仍维持你无责,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无责方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比如出于公平原则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所以,对方起诉是其合法权利,具有一定作用。遇到这种情况,你需要积极应诉,收集和整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照片、警方的询问笔录、自己的行车记录仪视频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形成原因、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等作出的书面认定文件,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