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还没有离婚,男方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还没离婚,但他最近不让我见孩子,这让我特别难受。我想知道在这种没离婚的情况下,我有什么办法能见到孩子?是先找他谈谈,还是直接走法律途径呢?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来维护我见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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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还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不让见孩子,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法律依据来帮助您解决问题。 首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有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无权阻止另一方行使这个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也就是说,您本身就有看望孩子的合法权利。 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步建议先尝试与男方进行友好协商。沟通时,尝试理解他不让您见孩子的原因,同时清晰地表达您对孩子的思念以及您见孩子的必要性。比如,可以提出制定一个合理的探视时间表,像每周固定哪天、什么时间段见孩子,或者约定在特定的场合和条件下进行探视,看看能否达成共识。 要是协商没有取得理想结果,那么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见孩子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体现男方拒绝您见孩子的材料,并且要清晰说明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并作出裁决。如果判决您有探视权,但男方依然不让您见孩子,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强制措施是针对男方,并不是针对小孩。 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还有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虽然这里说的是离婚后,但婚姻存续期间同样体现了父母对孩子平等的监护和探视理念。 相关概念: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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